施工企业与建筑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与施工单位区别)
施工组织设计需要建设单位签字吗
法律分析:施工方案一般不需要建设单位签字盖章。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法律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需要。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公司总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一般不需要,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部审核合格签字确认后即可实施。如果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涉及工程造价及工期改变的内容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才能实施。
设计单位是否需要想建筑施工单位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
设计单位不需要向建筑施工单位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要采取保护措施。《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保护。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向施工单位提供地下管线资料是建设单位的责任。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是指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一般表现为: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什么负责
1、本题考核的是施工现场安全的责任单位。《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2、法律分析: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3、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环境中,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主导,尤其是在执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程项目中。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而分包单位则需要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严格遵守其安全管理规定。
4、【答案】:B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安全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5、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请问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是同一间公司吗?谢谢!_百度...
请问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是同一间公司吗?谢谢! 一般的行业管理会要求不允许同体监理,法律法规没有硬性规定不能同体。自己买的地皮如果建自建房是允许自行施工的,前提是施工资质够。商品房不允许自己施工。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监理合同 正确。
不能,法律有规定。监察人和被监察人决不能有直属关系,更不用说同一家单位了。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可以是同一家单位,但这并不是推荐的做法。以下是如果是同一家单位,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有什么优势和劣势的分析:优势:便于协调:同一家单位可以更好地协调施工和监理之间的工作,减少沟通和合作方面的困难。
法律主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为同一家单位,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一家为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法律客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及道德要求?
1、遵守市场规则,遵守法律,遵守社会道德,是企业必须自觉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一切从“功利”出发,以致不择手段,这样的企业能走多远呢?建筑施工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是国家法律的要求,而且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更是建筑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责任竞争力”,不断做大做强的需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造师对工程质量问题承担监督责任,包括赔偿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修复责任等。职业行为责任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注册建造师应当履行以下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3、提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4、建筑施工员职业道德:热爱建筑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
5、施工现场工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严禁赤脚和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技术规范、标准。
6、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施工安全监督,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发布时间: 2024-07-22